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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电视台法制追踪到高理
时间:2021-05-10 14:49  作者: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   来源:网络   点击:
我为群众办实事 电视台法制追踪到高理
  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张军刚律师热爱公益,积极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获得当事人好评,近期他办的一宗援助案件被市法援中心评为优秀案例。 
  电视台闻讯后专门到高理所进行了采访,并于五一劳动节晚8点10分电视台一套《法治追踪》司法“暖心”办实事服务群众零距离(下)进行了报道,张军刚获优秀案例实况。
  受援人马某平,住宝鸡市陈仓区慕仪镇第四村。2020年1月5日,马某平驾驶了一辆普通两轮摩托车沿陈仓渭北环线中堡村西十字路口,与同向前方齐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时两车相撞,发生致马某平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受援人马某平受伤后先后入宝鸡市陈仓医院,宝鸡市中心医院治疗,马某平经诊断身体多部位损伤和骨折、脾脏破裂、牙齿脱位。经鉴定分别构成八级、十级伤残。宝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陈仓大队事故认定,受援人马某平与被告支某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马某平平时以在外务工为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其他家庭成员都没有工作,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为由申请法律援助。 
接受宝鸡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张军刚迅速整理本案所有证据材料,计算赔偿数额,并根据证据材料撰写诉状,在受援人马某平的配合下,案件及时诉至陈仓区法院。但是在诉讼送达过程中发现,被告支某某所持有的身份证名字和本次事故认定书上的名称不同,且被告支某某据此拒绝领取法院的开庭传票,陈仓法院第一次以无法送达驳回马某平起诉。 
遭遇困难后,张军刚并没有气馁,而是积极寻找办法,先后多次找到事故处理的民警要求更改事故认定书,遭到拒绝后又多次找到宝鸡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查询支某某驾驶证原始登记。经查,支某某以前办理摩托车驾驶证时由于陈仓车管所将驾驶证的姓名弄错,导致此后驾驶证升级时姓名登记错误,在拿到此信息后,办案律师张军刚又找到磻溪派出所对支某某的户籍信息进行了复印,并将此证据及全部立案资料交给陈仓法院。
  在张军刚的努力下本案顺利开庭,庭审过程中在陈仓法院的主持下,经过多次调解,最终,被告支某某向马某平支付20余万元的赔偿款,该案圆满了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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