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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 旗 旗 三面锦旗到高理
时间:2021-05-10 14:56  作者: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   来源:网络   点击:
  四月二十七日,区级优秀党员彭慧荣律师收到一面锦旗。 
  五月六日,法援先进个人张军刚律师收到一面锦旗。 
  五月七日,市级优秀共产党员孙利平律师收到一面锦旗。 
  五一节前后,十天之内,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律师连获三面锦旗,这与我所落实司法行政政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扎实作风有关。不搞形式主义,说真话,办实事是高理人的一贯宗旨,而结合本职工作,认真办好每一个具体案件,更是高理人为群众,办实事的基本要求。
  确实,这些律师代理的案件很普通,也是为普通百姓服务,标的也小,少的几万元,多的也不足百万,收费也不高,有的甚至是法律援助,义务为百姓服务,确实太普通,太普通了,与网络上疯传的一个案件收百万,甚至几千万无法比拟,但不知为何,我却想为这些“律师”们点赞,为他们感动,正是这些律师的辛勤劳动和付出,才让每一个普通百姓感受到了法治的力量,感受到了公平和正义。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杜甫的这首《春夜喜雨》用在这里再合适不过了!我们社会需要名律师,大律师,但也需要这些兢兢业业负责任的小律师,因为律师的终极目标不是追求经济利益最大化,而是让普通百姓在每一个案件中真真切切的感受到公平正义。     
                    
  尽职 尽责为当事人获得赔偿款60余万元 
  医疗事故,医患纠纷,又是一起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此之前,孙利平律师已办理多起这方面的案例,积累了较丰富的办案经验,这次的事件就更为复杂。
  2019年8月29日,陈某已怀孕31+4周,因腹痛难忍于当日23时左右到达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接诊医生对陈某的病症初步诊断为急性阑尾炎,要求留观输液,期间陈某出现了异常现象,后被告知疑似胎盘早剥要做手术。经手术后取出腹中胎儿发现只有心跳没有呼吸,经抢救无效新生儿死亡。这样的结果让陈某,林某夫妇及家人根本无法接受,对医院的诊疗过程也向院方提出了书面异议,但院方的回复认为其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没有任何过错。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后,孙律师在参与鉴定机构的听证会时,结合当事人整理的诊疗过程书面材料以及医院的相关病历资料,提出医院在诊疗过程中为何在同一时间点做出了两份内容不相同的B超报告?院方参与听证会的医生无法解释;同时还提出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不足的意见。鉴定机构最终的鉴定结论为: 医院的诊疗行为与已死亡孩子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主要原因力。在开庭审理中,院方对该鉴定不认可,提出要求重新鉴定,孙律师当庭提出院方申请重新鉴定的理由不符合法律规定,请求法庭不予准许,法院结合案件事实及相关证据当庭驳回了院方要求重新鉴定的申请,最终采信了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判决医院因医疗损害给陈某,林某夫妇造成的损失承担80%的责任,即赔偿损失62万余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认为其诊疗过程无过错,鉴定机构的鉴定程序不合法,鉴定结论不应采信,要求二审法院改判院方不承担责任。基于对孙律师的信任,陈某,林某继续委托孙律师作为他们二审的代理人,经过二审法院的开庭审理,最终作出了维持原判,驳回院方上诉请求的裁定。 
  经过历时一年三个月的时间,俩夫妇终于拿到了终审裁定书,院方的赔偿款也按期给付,俩夫妇对孙律师尽职尽责为他们讨来的公道非常感激,尽管痛失爱子,但还是看到了法律的阳光,得到了法律的公正,以表对孙律师的感谢,特赠锦旗“维护社会正义,彰显法律权威”。 
                                             
  阳光依旧灿烂 
  2021年3月的一天,阳光明媚,但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强某某夫妻却倍感寒意,他们收到了陈仓区法院的传票及民事诉状。看了民事诉状的内容后,强某某夫妻心情更加沉重,自己的儿子几个月前因突发疾病刚刚离世,但现在又有人起诉,其子生前欠其数万元的债务,请求法院判决强某某夫妇及其未成年孙子共同归还该笔债务。强某某夫妻顿时感到晴天霹雳,夫妻二人还未从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丧子之痛中解脱出来,现又雪上加霜。冷静之后强某某夫妻慕名来到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委托彭慧荣律师作为其诉讼代理人。开庭当天,彭律师作为特别授权代理人参加开庭。在庭审中彭慧荣律师根据对方的证据,以及法律规定,发表了辩论意见:原告的证据不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也不能证明被告继承其子的遗产,故被告不应该承担责任。法官当庭采信了该彭律师意见,给原告及其代理人进行了释明,最后原告当庭撤诉。强某某夫妻收到胜诉的民事裁定书后,欣喜万分,对彭律师精湛的律师服务能力十分满意。为感谢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及彭慧荣律师主持正义,扶弱解困,制作了“工匠精神,法治卫士”锦旗。因夫妻二人的身体原因特委托其亲属特意举行了隆重的赠旗仪式。
  儿子走了,但他们的孙子还在,阳光依旧灿烂,法律也会温暖人心!
  “锦旗大王”张军刚 
  张军刚律师积极为群众办实事,每年办理法援案件近三十件,先后收到受援人十多面锦旗,可谓高理所收获锦旗最多的人,高理所人戏称他“锦旗大王”。今年5月6日,张律师又收到了受援人林某送来的一面锦旗。 
  2020年3月12日,林某入职陕西宝鸡某财税服务有限公司担任业务职务,约定每月工资2000余元,公司对原告进行考核管理。公司没有与原告签订任何书面劳动合同并且没有给原告缴纳任何社会保险,2020年6月初公司无故辞退原告且没有给原告任何的经济补偿。且扣发林某1000余元工资。林某家庭经济十分困难,便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帮助。
  接受宝鸡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承办律师张军刚积极准备证据材料,向宝鸡市金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该委对此案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受理。张军刚律师又书写诉状,及时将公司起诉至金台法院。案件分在马营法庭进行审理。最终,在大量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公司被迫和林某进行调解,在法院主持下,公司同意向林某支付万余元经济补偿金以了结此案。林某十分激动,送来一面“捍卫正义、维护公平”的锦旗,以表达对张军刚律师感激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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