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宝鸡市律师协会网站。 旧版回顾
今天是
微信平台 扫一扫 关注我们
宝鸡市律师协会公众号
通知公告: 更多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成立宝鸡市律师行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时间:2020-02-06 12:40  作者:宝鸡市律师协会   来源:网络   点击: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各律师事务所、公职律师办公室、公司律师事务部,各公职律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省、市党委、政府和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市司法局的部署要求,加强对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在成立宝鸡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基础上,设立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强化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服务协调。领导小组、专项工作组组成人员和具体职责如下:
    一、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引祥 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
    魏君武 宝鸡市司法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副组长:高建中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
    刘胜利 市律师行业党委副书记
    成 员:辛宁叶 市律协副会长
    王 刚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副会长
    秦书翔 市律协副会长
    陆 威 市律协副会长
    党东峰 市律协副会长
    李官科 市律协副会长
    杨绪琦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秘书长
    丁玮东 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市律协常务理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宝鸡市律师协会协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杨绪琦兼任,副主任由市律师行业党委委员蒲志学担任。具体负责统筹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督导,以及有关情况调研、信息收集 报送、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
    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专项工作组在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共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市律协秘书长杨绪琦任组长,市律协副秘书长吴小炜、胡暄、杨赟配合协助。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律师行业系统疫情防控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做好下情上报、上情下达,抓好市律协秘书处防控工作。
    (二)宣传动员和舆情引导组。市律协副会长党东峰任组长,吴智丰、张建军、王小刚、田雯配合协助。 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的宣传引导、防控知识普及、防控动态反映以及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普及疫情防控相关科学知识,不断提升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依法科学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政府(企事业)法律顾问委员会、公职(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公司法律委员会承担具体工作。
    (三)监督检查组。市律协副会长陆威任组长,魏延军、贾广堂、晏静配合协助。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期内调研、慰问、理事会、业务研讨会等行业活动开展带来的风险隐患监督、检查、防范控制,建立健全律师行业疫情信息通报和检查制度,及时发布疫情风险提示,做好科学防范疫情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求等工作。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及律师纪律委员会、律师文化建设委员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承担具体工作。
    (四)法律援助组。市律协副会长秦书翔任组长,周志国、高强、罗新彦配合协助。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期内法律问题咨询、解答,分析研判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涉法涉诉问题,积极主动为党委政府疫情防控各项决策提供法律咨询建议。律师业务指导培训委员会、建设工程与房地产委员会、法律援助及社会公益委员会承担具体工作。
    (五)帮扶慰问组。市律协副会长辛宁叶任组长,何青云、余俭成、岳娟配合协助。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期内人员感染后的心理疏导、心理咨询,人文关怀,鼓励其战胜疫情,早日康复。考核管理委员会、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承担具体工作。
    (六)区域协助组。市律协副会长王刚任组长。吴小炜、何新营、王文凯配合协助。主要职责为:负责全市各县、区的协调工作,监督落实好各级政府、省律协关于疫情工作的决定。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及律师维权委员会、民事法律委员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承担具体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市律协副会长李官科任组长,高俊斌、史朝军、杨林周配合协助。主要职责为为:负责全市律师行业疫情期间集体行动中交通工具,运输车辆的调剂、租用和主要物质器材的保障工作。老律师工作委员会,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承担具体工作。
    各专项组按照任务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引导广大律师自觉遵守法庭和监管场所防疫制度规定,全力支持配合各级政府疫情防控工作,树立宝鸡律师良好形象。

微信扫一扫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