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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侯领群在贵州
时间:2023-07-13 11:16  作者: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   来源: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   点击:
     陕西永佳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侯领群,积极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在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的法律援助服务圆满结束。
    “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当信念之火被点燃,踏上公益法律援助服务之路,不忘初心,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侯领群的法援信念就是要让普通老百姓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
 

        2022年,在服务地凤冈县,他共办理援助案件民事12件,涉及赡养、婚姻、劳务、劳动、道交责任等类型;刑事54件,涉及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故意伤害、盗窃、帮信、掩隐、滥伐林木、毒害食品、非法捕捞等类型;咨询36人次,代书5份,涉及婚姻家庭、劳动、劳务、买卖、土地、道交责任等方面;积极参加法治宣传,受众人数50余人;从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律基础理论、实务等方面做好传帮带,授课66次。
    千里法援 倾力排解民忧
    侯领群2020年开始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来贵州之前,他已连续两年在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兴海县从事法律援助服务,虽然交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但身体却出现了“小状况”,为能继续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践行法援理念,侯领群选择来到了山清水秀的云贵高原,与养心圣地凤冈县结下了深厚情谊。
    刚到凤冈县,侯领群就接受了凤冈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为孙某某劳务报酬纠纷提供法律援助。孙某某系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董家村人,现住湄潭县永兴镇。经介绍,为凤冈县贵州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雇用从事看门、打扫卫生、维修维护设施等工作,双方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仅有微信支付记录。因工资支付发生纠纷,劳动仲裁不予受理,转而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援助。受案后,侯领群往返于凤冈和湄潭之间,调取相关证据,听取孙某某的意见,确定诉讼请求,在凤冈县人民法院立案,最终使得孙某某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追回了应得的劳务报酬。


     邹某诉曾某某离婚纠纷案。受案后,侯领群立即与曾某某联系会见,经了解双方系二婚,育有一子一女。曾某某在凤冈县租住,平均月收入二千元,且其所带子女均在凤冈县上小学;邹某在浙江、上海等地打工,平均收入六七千元,常年不回凤冈县。邹某与前妻在农村初始建房(无产权),后与曾某某贷款完成建房及为家庭生活开支欠下外债六十余万元。现因家庭琐事,邹某向法院提起离婚之诉,要求每人抚养一个孩子,彼此不再支付子女的抚养费;每人承担一半的债务。由于长子已满八周岁,需征求其随父、随母生活意见,考虑到邹某经常在外地,两个孩子随曾某某生活更为有利子女成长,而邹某却不愿意支付抚养费。在承审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子女均随曾某某生活,由邹某支付抚养费,对外债务全部由邹某承担。曾某某对此表示满意,本案调解结案。
千里帮扶 注入法治力量
    每办理完一件案子,每帮助一个人,心中本应觉得十分快乐和欣慰。但每个案件办结后,虽然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可案件背后折射的各种问题和警示,在侯领群的心里却有些沉重。
    通过援助案子,他发现在民商交往活动中,很多人不注重证据的收集,以至于在发生纠纷时,因没有有效证据而导致维权困难。在婚姻家庭中,聚散虽是个体的自由,却不能置子女抚养的责任于不顾;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优良的传统,又如何以“嫁出去的女、泼出去的水”为由,不尽赡养义务为习俗而心安理得。同一个家庭中,父亲状告儿子,要求履行赡养义务,儿子又状告自己的子女,要求履行赡养义务,如此轮回让人心酸。在刑事案件中,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所占比例较高,主体呈现低龄化、低学历、低收入情形……。
    侯领群曾办理一起让他心情沉重的钱某诉五子女赡养纠纷案,至今谈起也无法释怀。钱某今年八十四岁,其与老伴儿育有二子三女。子女们结婚成家、老伴儿去世,钱某将土地、牲畜一并分给了长子和次子,一人独居老宅。因赡养事宜,曾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与长子和次子达成协议,而长子却未切实履行赡养义务。现在钱某老了,经常因身体原因而晕倒,不清楚若有一天在没人知道的情况下晕倒所面临的后果是什么。无奈,到法援中心寻求帮助。受案后,因钱某年岁已高,行动不便,侯领群数次前往村庄会见钱某,了解事实经过,了解各子女情况,到公安机关查询相关信息,确定诉讼请求,及时立案。因子女态度不一,不愿意支付赡养费、不愿意直接赡养老人,调解不成,最终法院判决由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因此,侯领群十分注重在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顾问、诉讼代理、传帮带等方面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不仅主动为政府重大项目提供免费合法性审查论证,防范化解法律风险。在接受咨询和普法路上,他都穷尽一切方法和力量,把握重点节点,不断深入基层,深入农村,倾听群众诉求,宣传法律知识,不断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有效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竭尽全力  维护法治公平
    法治建设任重道远,法律援助利国利民。侯领群认为,作为一名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更应该认真做好所承办的援助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起因涉嫌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同案被告人之一,不服一审判决而提起上诉被发回重审的刑事案件,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变更起诉,建议对全案被告人加重处罚。


    在接到援助中心指派后,侯领群及时阅卷、会见受援人,了解案情、听取意见;与凤冈县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沟通提出问题,建议能对受援人决定取保候审;在第一次开庭时提出了对被告人的指控,没有新的犯罪事实;变更起诉不能等同于补充起诉;公诉机关变更法律条款的适用,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等辩护观点,并对此作出了详尽的论述。
    县人民检察院及时退侦提起补充起诉,县人民法院也全部采纳了侯领群的辩护意见。避免了程序瑕疵,人民法院及时决定对被告人取保候审,避免了过度羁押。
    侯领群表示,服务期间能切实履行援助义务,离不开省厅、市、县局和省、市律协对援助律师的关心和支持。贵州,一个美丽的地方,一个令人留恋和怀念的地方。“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感谢这里的秀丽山水,感谢这里善良朴实的人们。带着你们对援助律师的深情厚谊,继续于法治中国建设之中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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