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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理人 进社区 办实事
时间:2021-05-11 15:22  作者:陕西高理律师事务所   来源:网络   点击:
  为了响应司法行政机关“为群众办实事”的号召,我所提前与两家社区取得联系,在2021年5月8日下午两点,高理所党支部一行五人走进社区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下午二时许,我们来到了南关路社区,社区的冯书记热情地接待了我们,给我们讲述了社区的主要工作职能。社区虽然不属于行政机关,但是在事务管理上却并不轻松。居民和物业之间的矛盾冲突、低保和公租房、出生和死亡证明、戒毒人员的社区矫正,一件件小事都与社区息息相关。 
社区的冯书记还告诉我们,南关路社区所辖的地区很大,社会关系也较为复杂,其中还包括了市场和公园。前几天有一居民来投诉物业公司未与他协商,就私自拆了他家的旧煤棚,社区及时联系物业公司进行调解,化解矛盾。冯书记感叹道:“现如今的社会,还是得懂点法律,才能利于解决纠纷!” 
  在交流过程中,冯书记建议与我们律师事务所共同组建“调解室”,并在合适的时间对居民进行普法宣传。高理所支部书记陈军岐当即表示认可,并安排入党积极分子冯不凡具体对接,做好后续工作。 
  下午三时许,我们又来到新渭路社区,与十余位居民,以座谈的形式为居民答疑解惑。
  该社区管辖的一个居民小区业主较多,人员构成复杂,但一直未成立“业委会”,也未聘请物业公司,而是由一些热心业主成立“院委会”自行管理小区物业,按年度收取管理费。前些年都是以这种模式运行,业主们也都较为满意。而近两年,“院委会”人员变动,产生了诸多矛盾。由于人员的缺乏,会计和出纳由一人兼职,加之不按期向全体业主公示管理费的支出明细,很多业主对此提出了问题,并拒交管理费,造成小区物业管理处于瘫痪状态,矛值突出,成了该社区一个急需解决的难问题。 
  我们先是为在场的居民普及了相关法律,宣讲了《民法典》有关物业管理的相关规定,使在场的业主代表明白了自己的权利义务,在此基础上,对居民们的实际问题,结合法律提出了三点建议。 
  1.召开业主大会,确保业主委员会的人员构成符合法律规定。 
  2.制定和完善业主大会的议事规则,完善小区内部的管理规则,用规章制度制约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人员。 
  3.对于前期存在的问题,管理费不予公示的,业主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如果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 
  这些建议,既解决了目前的当务之急,又对以前的老问题找出了解决的办法,得到了居民和社区工作人员的肯定。 
  高理人、进社区、办实事,一直用实际行动践行共产党人求真务实的优良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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