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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宝鸡市律师素质教育培训圆满结束
时间:2016-09-21 16:13  作者:宝鸡市律师协会   来源:网络   点击:
    9月18日,宝鸡市司法局、宝鸡市律师协会,在宝鸡万利酒店会展中心举办了2016年度全市律师素质教育培训班,全市执业律师、实习律师330多人参加了培训。
    一是作了题为《刑事辩护中的证据分析辩护法》授课。 
    市律协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博士、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秘书长、北京市律协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律硕士联合导师、北京天驰洪范律师事务所主任焦鹏,为大家讲授了“刑事辩护中的证据分析辩护法”。 
    刑事辩护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中之重,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进步。近年来,随着司法资质考试、案件终身负责制、员额制等司法改革的全面开展,特别是大数据时代的到来,辩护律师普遍感觉到刑辩越来越难:传统的情理之辩,已不符合法律专业化提升的现况;学术派的定性之辩,很难在公诉人素质越来越高的时代找到突破口;单纯的量刑之辩,又在互联网+的大环境下被量刑技术软件所挑战……。焦老师在总结以上刑辩难点和痛点后,幽默地将其比喻为:“刑辩”怎么可以变成“形辩”?如何拨开刑辩事业迷雾,走出中国辩护人之路的瓶颈?他根据多年的工作经验及对全国刑辩情况的总结,指出了具有“工匠精神”的精细化之路:证据之辩。并运用典型案例生动讲解了实务操作,从瑕疵证据规则、瑕疵证据的涵义及种类、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的区分和瑕疵证据与不得采信的证据、瑕疵证据与合法性的关系、瑕疵证据在实务中的运用以及“待证事实”规则的实务运用等方面,结合自己20多年的执业经历,用法理与案例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细致的传授了刑事辩护中证据分析运用的宝贵经验。他强调,刑辩律师要把求证“待证事实”的真伪作为庭审前准备工作的核心,保持好的心态,辩护是求证,不是表演,要把握工作环节,积极参与、全面准备,注重工作手段,用专业化的眼光对证据进行精细化分析,在时间和空间上刑辩律师永远都是有辩点的。大家一致反映这种掰开揉碎、接地气的讲授方式,通俗易懂,便于操作,经过此次培训广大律师对刑辩有了新的认识,
    二是进行了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宝鸡市司法局副局长张引祥,摘要学习了全国律师工作会议、两院三部《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两办《关于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意见》等重要文件精神,并对全市律师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加强学习。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主要内容,坚持学习制度,注重道德修养,讲政治、讲大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二要加强律师事务所管理。树立律所主任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所内各项管理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三要遵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诚信执业,热爱公益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 
    三是通报了市律协调研活动情况和协会主要工作情况。 市律师协会会长王克勤,就市律协此前对全市35个律师事务所、2家公司律师事务部调研活动情况,从律师事务所管理、律师业务等方面,以及调研期间发现律所和律师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了通报。王会长还报告了新一届律协近一年来党建工作有创新、协会办公条件有改善、学习培训活动丰富多样、积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九个方面的主要工作情况,对积极开展工作的专门专业委员会进行了表扬和鼓励。同时对全市律师提出了四点要求:第一,希望广大律师都要关心律协工作,要像关心自己的家人一样,爱护支持律师事业;第二,要加强纪律观念,律师工作是一个高尚的职业,在执业中一定要遵守执业纪律,维护律师的荣誉;第三,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各律所在积极参加省市律协组织的培训同时,坚持好所里的业务学习制度和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要建立鼓励青年律师学习进步的激励措施。第四,广大律师要从我做起,培养职业尊荣感,要从言谈举止,仪容仪表小事做起,崇尚文明礼仪,树立宝鸡律师良好形象。
    培训期间,现场展出了我市律师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征集到书画、摄影作品。值此喜迎祖国第67个华诞来临之际,为弘扬广大律师的爱国主义精神,丰富律师的业余文化生活,宣传律师积极、健康、向上的良好形象,共选展书法、绘画作品13幅,摄影作品8 幅,受到广大律师的欢迎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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