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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陕西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时间:2011-03-22 14:17  作者:宝鸡市律师协会   来源:网络   点击:
宝律发[2011]4号

关于转发《陕西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区)律协联络组,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公司律师事务部:
  《陕西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3月9日省律协五届三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陕西省律师协会会费收缴标准及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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