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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法援、公职、公司律师转专职律师材料
时间:2020-04-22 11:35  作者:宝鸡市律师协会   来源:网络   点击:
一、申报材料
1、申请书(本人基本情况及办理事项)原件二份,所在律所同意并盖章;
2、身份证明(退休文书、退休证,离职证明)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身份证、学历证、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正副本复印件二份;
4、人事档案存放证明一套各两份;
5、聘用合同两份;
6、执业证原件收回;
7、近期二寸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一张(贴于一张A4纸上,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及申请人姓名)。
8、执业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
二、备注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呈报单位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同时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双面)或复印,按目录排序。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执业证材料。受理人员进行初审: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受理人应当自决定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查。
3、经审查,应当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齐全出具审查意见,并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审批。
五、受理机构:
宝鸡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受理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惠民路17号市司法局52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26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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