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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档案调取程序
时间:2020-04-22 11:33  作者:宝鸡市律师协会   来源:网络   点击:
一、申报材料
(一)律师档案转入程序
在陕西省外执业的律师拟转入我市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应当首先将律师执业档案调至陕西,之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律师执业档案的调取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转入档案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申请从哪儿转到哪儿。落款必须加盖单位(拟转入的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4、执业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
(二)律师档案转出程序
我市律师调往陕西省外执业或不再从事律师职业,必须申请注销律师执业证,需要将本人人事档案、执业档案调转至陕西省外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律师转出档案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
2、本人的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内容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执业证号、执业经历、本人申请注销律师执业证,以及申请调取人事档案、执业档案的原因,申请从哪儿调至哪儿。
3、原执业律师事务所出具的离所证明原件一式两份,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工作表现、是否有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等情况,申请人与原执业律师事务所业务、财务手续已经结清,双方已经解除劳动关系,同意其转出人事档案、执业档案。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律师执业证原件。
6、执业律师事务所开具的介绍信。
二、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执业证材料。受理人员进行初审: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2)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的,予以受理;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明显不符合法定条件或者申请人拒绝补正、无法补正有关材料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2、受理人员自受理之日起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初步审查,并将备案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司法厅。
三、办理机构
宝鸡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科
受理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卧龙寺街道惠民路17号市司法局522办公室。
联系电话:0917-3260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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