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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律师申请撤回外省总所
时间:2022-04-01 11:13  作者:   来源:网络   点击:
一、外省律师事务所在陕西开设分所,派驻律师需撤回,应提交以下材料:
1、总所撤回派驻申请书(总所及分所分别加盖公章);
2、撤派律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撤派律师执业证原件。
二、备注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呈报单位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目录排序装订。
4、各市(区)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上报申请材料时应向省厅提交申请报告,落款日期为报送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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