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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律协婚家委家事实务研讨与交流活动在宝鸡市举行
时间:2015-05-20 11:56  作者:宝鸡市律师协会   来源:网络   点击:
     5月16日,宝鸡市怡和酒店法律专家、教授、律师80多人的会议厅座无虚席,别开生面的婚姻家事实务研讨与交流活动,由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主任高瑾主持,在热烈有序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这次婚姻家事实务研讨与交流活动,由陕西省律师协会婚家委主办,宝鸡市律师协会协办。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田亚强,陕西省法学会研究部魏清利主任,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宝鸡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刘泽民先后发言、致辞。陕西省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会长、西北政法大学教授张伟就新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对婚姻家庭领域的影响与大家进行了分享。西安市碑林区法院张晓洁、西安市莲湖区法院王莉莉法官就律师在代理婚姻家庭案件中,在不断提高业务综合能力的同时,还应有对当事人的劝导和掌控能力,能换位思考,法官也需要建立建相互的信任关系,需要良性沟通的问题谈了个人看法。律师们争先恐后发言,就相关司法解释不一致的情况下,诉讼请求是按扶养费写,还是按抚育费写;抚育费诉讼时效的计算;婚姻家庭案中律师能否提取电子证据;婚姻存续期间,双方借据欠条真伪及认定的等问题向专家、教授、法官请教,并都一一得到了满意解答。 
     研讨交流活动最大亮点是利用离婚、继承两个典型案例现场办案思路展示与“法庭”辩论。在给出原告诉讼请求,原被告相关证据材料,不告诉判决结果的情况下,由婚家委8名律师,充当两典型案例中原、被告律师每案各2名。双方律师依据诉讼请求和给定相关材料开始激烈辩论,充分展示律师办案思路和辩论技能。主持人、嘉宾针对辩论情况现场给予了精辟准确的点评。并对律师婚姻家庭案的代理形成了共识:一要坚守律师的职业操手,对当事人的诉讼要求要进行综合分析,找准切入点。二要客观的告知当事人在诉讼中可能出现的风险,既要讲法律又要讲疏导。三要在证据上下功夫,写好证据目录,形成清晰明了的证据链条和证据说明。四要注重案件的细节,将无形的服务转化为有形的展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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