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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向分所派驻律师
时间:2022-04-01 11:11  作者:   来源:网络   点击:
一、律师事务所开设分所,需向分所派驻三名执业律师,应提交以下材料:
1、律所申请书,加盖公章(内容应包括派驻律师名称、身份证号、执业证号、哪一年开始在本所执业、申请派驻到哪里)。
2、身份证复印件。
3、分所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出具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4、分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5、派驻律师执业证原件。
二、备注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呈报单位应认真审查,核对原件,并在所有复印件上加盖律师事务所公章。
3、申请材料均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目录排序装订。
4、各市(区)司法局、省直律师事务所上报申请材料时应向省厅提交申请报告,落款日期为报送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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